為更好保護、管理和利用延安革命舊址,傳承發(fā)揚好延安精神,11月26日,延安革命舊址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提請陜西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據了解,在對修訂草案進行初審后,省人大常委會組織人員在延安進行立法調研,邀請延安市革命紀念地管理部門、文物部門、部分人大代表、舊址周邊群眾代表等參加座談,并組織人員赴基層立法聯(lián)系點聽取相關意見建議,根據審議意見及調研情況提出修改意見。
修訂草案修改稿增加了充分發(fā)揮革命舊址在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中的作用、加強革命舊址思想內涵研究闡釋等相關內容,明確了各級政府的保護職責;對將延安革命舊址納入革命文物名錄、已核定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措施、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依法申報與保護等內容作了進一步細化;對延安革命舊址各類保護規(guī)劃的編制、公布和實施進行了明確。此外,修訂草案修改稿還對革命舊址陳列展示中的有關內容作了進一步明確,以確保展示內容的準確、完整和規(guī)范。(周 鵬)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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