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30日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關于在市屬高校自主開展人才引進的工作方案》正式印發(fā),西安市市屬高校人才引進的實施主體是西安文理學院、西安職業(yè)技術學院、西安鐵路職業(yè)技術學院和西安廣播電視大學。
《方案》明確,市屬高校應科學制訂年度人才引進計劃。新進人員以補充專任教師和科研骨干為主,嚴格控制行政管理崗位人員規(guī)模,一般行政管理人員可以從教學科研人員中調配選任。原編制內(nèi)工勤服務人員只出不進,采取社會化服務方式解決,逐步實現(xiàn)后勤服務社會化。
自主實施公開招聘。市屬高校按照《西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市人社發(fā)〔2014〕170號)制訂公開招聘方案,自主實施公開招聘。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本校高層次人才標準進行細化和界定,一般情況下高層次人才應具備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對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急需緊缺特殊的高級職稱人員和高級技師,如市屬高校滿編或缺崗,經(jīng)相關部門同意,可不受編制和崗位限制。
市屬高校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建立起學校按合同用人、個人依合同履職、雙方靠合同約束的合同用人機制。按照公平統(tǒng)一的原則,建立健全工作人員職稱評聘、培訓培養(yǎng)、繼續(xù)教育等制度,切實做好聘后的規(guī)范化管理工作。
完善市屬高校工作人員考核制度,實行平時考核與年度、聘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針對高校不同類型層次、不同學科特點、不同崗位職責要求,分別制定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體現(xiàn)不同評價內(nèi)容和考核重點。加強考核結果的使用,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崗位、收入分配以及續(xù)訂合同的依據(jù)。
《方案》指出,各市屬高校要根據(jù)文件精神和工作進度,完善相關工作制度,編制本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計劃、方案,確保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開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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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高校自主組織職稱評審
4月30日,《西安市關于在市屬高校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工作的管理辦法》同步印發(fā)。
《方案》指出,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雖直接下放至高校,但由于部分市屬高校尚不具備獨立評審能力,可以采取聯(lián)合評審、委托評審的方式,主體責任由高校承擔。高校副教授、教授評審權不應下放至院(系)一級。市教育局對所屬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實施具體監(jiān)管和業(yè)務指導。市人社局對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實施監(jiān)管。
同時,市屬高校制定的教師職稱評審辦法、操作方案等文件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職稱制度改革要求。文件制定須按照學校章程規(guī)定,廣泛征求教師意見,并經(jīng)公示后執(zhí)行。
市屬高校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和管理辦法,在市人社局核準的崗位結構比例內(nèi)自主組織職稱評審,按崗聘用。每年3月31日前須將上一年度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情況報市教育局。市屬高校職稱評審過程有關材料檔案應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證評審全程可追溯。
在監(jiān)管方面,《方案》強調,市屬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必須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以及職稱制度改革有關政策,切實把師德評價放在首位。主管部門每年對高校報送的職稱評審工作情況等材料進行核查。此外,有關部門及高校要完善投訴舉報制度,評審結果公示要公布學校人事處、市教育局職改辦、市人社局專技處等投訴電話,暢通意見反映渠道,強化高校自律和社會監(jiān)督,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有關問題。
職稱評審中,申報教師一旦被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學術不端等,按國家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因弄虛作假、學術不端等通過評審聘任的教師,撤銷其評審聘任結果。對違反評審紀律的評審專家,應及時取消評審專家資格,列入“黑名單”;對市屬高校和院系黨政領導及其他責任人員違紀違法、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他人評定職稱謀取利益,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因評審工作把關不嚴、程序不規(guī)范,造成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市教育局要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無明顯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市屬高校,暫停其自主評審資格直至收回評審權,并進行責任追究。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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